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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3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结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中建设目标要求,学校拟对2023年立项的校级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获批建设的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具体名单见《郑州工商学院2023年度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各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对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完善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

(二)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填写《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验收报告中已完成目标的相应佐证材料。

(三)本次验收考核采取材料加汇报的形式,参考《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标准》(附件4),请各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准备8-10分钟PPT,汇报时要包含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建设目标与当前的建设成果达成度对比情况,具体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各虚拟教研室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申报书中目标完成达成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完备程度以及汇报情况,得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于验收优秀的虚拟教研室优先推荐为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撤回其学校资助。

(五)材料报送

以院(部)为单位将《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七份)、《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份)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1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教务处徐玉双工作邮箱:xxxys11@qq.com

联系人:徐玉双;联系电话:0371-85303032。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2023年度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立项名单.pdf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doc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4: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标准.docx

教务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