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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厅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1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9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266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要求

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培育助学、助教、助管、助研等特色应用场景,原则上选题应符合《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确有重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超范围申报。

申报项目应选用在网信部门正式备案、安全可控的模型(含开源模型)作为技术基座,取得阶段性成果,涉及的人工智能应用应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及相关后续规定和强制标准。优先支持建设应用机制完善、能力图谱完备、语料内容自主可控、应用场景可复制性强的项目。

申报项目应提供已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进行试用、推广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佐证材料的发生日期须在2025年 10月12日前。

(二)申报条件

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项目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1项。各院(部)可推荐申报1项。

三、材料报送

请院(部)于2025年10月25日17:00前将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活页(见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等纸质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所附材料明细表贴于袋的正面,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313房间)。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xxxys11@qq.com(文件夹命名格式为“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院部”)。

校内遴选结束后,被推荐项目在教育厅指定系统线上提交申报资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活页).doc

附件4:郑州工商学院2025年“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