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规范的通知
日期:2024-03-0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41

各部门、各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需求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课堂教学、选用和编写教材、开展课堂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大纲的管理,加强课堂教学组织,改进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发布此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规范意识,强化任课教师教学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二、执行规范

(一)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定遵循《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相关制(修)定要求与编制程序,经教研室审核、学院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每门课程在开课前都必须制定完备的教学大纲,没有教学大纲的一律不允许开课。

(三)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教学目标、学时分配等,应依据不同的课程类型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进行编制,课程编号相同的课程统一编写相同的大纲。

(四)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依据,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选择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学进度表、教案、讲义主要章节内容与学时分配与教学大纲一致。

(五)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版本对应学校范式教学大纲,版本规范,明确一课一纲,杜绝出现一课多纲的情况。

(六)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教研室/课程组可以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情况提出调整教学大纲申请,院部复核论证通过后,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调整申请表至教务处。

(七)各院部应对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

未尽之处详见《郑州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

各院部开展各种形式培训、讲座等,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郑州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熟悉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基本原则、编制要求、编制规范及执行管理规范要求。全体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一课一纲”,突出课程思政、教与学的策略、课程考核与评价,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按教学大纲选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开展教学活动。

完成时间:3月29日前(第5周周五)

(二)加强检查与管理

1.教研室自查

检查时间:4月5日前(第6周周五)

院部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按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及大纲执行规范开展自查,如课程的授课计划与教学大纲对应情况不规范应及时调整修改,每一位任课教师应明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版本,一课一纲,杜绝出现一课多纲的情况。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

2.院部自查

检查时间:4月26日前(第9周周五)

院部加强日常教学大纲执行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教学大纲执笔人、教研室主任等专业团队开展专项或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大纲执行不规范情况,须将检查结果形成专项汇报或将结果汇总至院部教学工作简报。

3.学校复查

检查时间:5月17日前(第12周周五)

教务处联合教学评价中心、教学督导团以及各院部专业团队,就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或不定期检查。

四、问题处理

教学大纲执行不规范对教学秩序或教学效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参照《郑州工商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涉及教学大纲的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标准补充如下:

教学事故分类与等级标准

分类

         

等级

A类

未按程序提出调整申请,自行变更教学大纲,调整教学计划,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

Ⅱ/Ⅲ

A类

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5以上(含1/5),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

Ⅱ/Ⅲ

A类

不按教学大纲要求执行考核形式,影响学生考核,导致严重后果/不良影响

Ⅰ/Ⅱ

B类

虽经院(部)同意调整教学大纲但未及时报教务处备案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

Ⅱ/Ⅲ

B类

未严格审核或审核失误,导致教学大纲执行版本错误或内容严重偏离教学,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

Ⅱ/Ⅲ

附件1:校教〔2022〕48号 关于印发《郑州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调整审批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