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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指导老师和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日期:2024-05-1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79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实习教学工作,表彰在实习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学生,依据《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毕业实习生评选办法》(校教〔2023〕10 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毕业实习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开设认识实习、课程实习、专业实习、教育见习、毕业实习等实习教学。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积极承担我校本科生实习教学任务,连续两年以上承担本科生认识实习、课程实习、专业实习、教育见习、毕业实习等教学工作。

2.严格执行实习教学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视学生政治思想、专业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成效突出。

3.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进度,周密安排实习过程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实习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方法科学实用,指导答疑耐心细致,实习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好评。

4.认真批改评阅学生的实习日志(周报)和实习报告,及时沟通交流实习教学状况,客观公正考核学生实习成绩,积极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不断提升实习教学效果。

5.重视实习教学工作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所指导的学生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及安全事故。

(二)优秀实习生

1.学习态度端正,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完成本学年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任务。

2.遵守考勤制度,实习期间无旷课现象,事假和病假时数不超过实习总学时数的1/3。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出现过违纪违规现象。

3.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服从安排,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利益,受到师生和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

4.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根据实习岗位实际情况及学科专业特点,勇于创新,事迹典型。

5.按时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资料齐备,实习成果真实可靠,实习成绩在90分及以上。

三、评选人数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数按各学院参加指导实习教师人数的5%评选推荐。优秀实习生人数由教务处负责按照各本科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3%比例进行核定,各学院评选推荐见附件。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活动,做到条件标准公开、名额指标公开、程序办法公开和评选结果公开。

(二)被推荐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填写《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或《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

(三)各学院对推荐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统一填写《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和《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郑文静  联系电话:85303915

附件1: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docx

附件2: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docx

附件4: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5: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推荐名额.pdf

附件6: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pdf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