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及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1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89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校级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及毕业论文(设计)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参照郑州工商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校教〔2021〕18号)进行评选,具体如下:
(一)从毕业论文(设计)最终评定成绩为“优秀”者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总数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以内。
(二)根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情况,推荐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三)结合本单位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择优推荐毕业论文(设计)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材料
(一)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须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材料: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
5.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语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7.毕业论文(设计)
8.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查重报告
注:1.评选材料1-2项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评选材料3-8项提交电子版材料。
2.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不与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混为一谈,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应作为单独事项材料进行存档。
(二)推荐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先进工作者时,须提交对应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一)所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须严格参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校教〔2021〕17号)。
(二)于5月31日前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先进工作者相关推荐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吴桐 联系电话:85303915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