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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日期:2022-09-08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8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有利于搭建有效的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学生三方的信息沟通平台,通过学生信息员提供对教学工作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推选及管理

第三条 教学信息员推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秀,秉公办事,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敢于反映实际教学情况。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关心学校教学工作,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三)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认真负责。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第四条 各院(部)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原则上每个班级设一名学生教学信息员,一般由学习委员担任。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推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各院(部)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教学信息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对于工作不认真、不按时完成任务或报送虚假信息的信息员,或其它特殊情况,可由所属院(部)做出调整,并及时向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学信息员颁发证书。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从教学相长角度出发,客观反映教学情况和广大师生对教学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信息要求真实、准确。

第九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一)收集反映教师、学生在教风学风建设中好的做法。

(二)反映各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布置及批改、辅导答疑、实践环节、考试等)中发现的问题,包括教师是否严格考勤、严格要求,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等现象,以及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及教学效果的意见及建议等。

(三)收集学生们的学习及学风情况,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包括学生的课堂出勤、课堂纪律与气氛、晚自习、作业完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考风考纪等情况。

(四)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所在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本班突发的教学事件。

(六)及时填报《郑州工商学院教学信息反馈表》(见附件)。

第十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周定期向本院(部)提交教学信息反馈表,各院(部)应将教学信息反馈统计、整理情况在《教学工作简报》上予以通报。如遇紧急或严重情况,信息员也可随时直接向所在院(部)报告。

第十一条 各院(部)负责本单位教学信息的汇总、处理、存档及保管,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应积极支持教学信息员的工作。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立即办理;属有关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负责的工作,及时反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修订之日起施行,2017年6月发布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细则》(教字〔2017〕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