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教学督导团工作职责
日期:2022-09-08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69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和机制,现将教学督导团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一)教学督导团在学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校的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监控、督导及评价。教务处负责教学督导团的协调工作。

(二)教学督导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负责制订学期教学督导计划、召集教学督导团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教学督导工作。

(三)教学督导团成员应由富有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热爱教育事业,品德修养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的威望,愿意为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作出贡献,身体健康的专职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教务处向教学督导团提供相关教学信息,包括教务处的学期工作计划、全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期课表、期末考试安排等,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二、总体任务

(一)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以及教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沟通及信息反馈,为学校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目标提供保障。

(二)对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工作规划(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等)和重大教学改革措施发挥参谋作用。对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与制度进行讨论和专题调研,提出具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

(三)每周进行督导工作情况汇总,每两周出版一期教学质量监控通报,每学期提交一份督导工作总结,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运转情况进行诊断、评判并提出建议。将教学督导计划、教学督导小结、教学质量监控报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等教学督导材料按学年汇编成册,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材料报教务处存档。

三、工作职责

(一)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管理等。

(二)对学校教学运行秩序进行监督,向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定期抽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意见上报。

(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参与各类教学检查。对各教学单位的教研活动及院部督导组进行指导。

(五)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和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教风、学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六)督导团成员每人每周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8节次;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对学生课前演讲的组织和点评、授课过程、教学方法、授课效果、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反响等)及教学资料(主要指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义、记分册等)进行督查,及时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七)对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以及实验实训室等教学场所与设备的利用、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八)对考试的组织管理、考风考纪以及试卷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

(九)对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督查。

(十)根据职能部门安排,积极配合各院(部)的教学、教研工作(如说课、观摩教学、项目评审、试讲等)。

(十一)适时与兄弟院校开展必要的工作交流,不断汲取兄弟院校的教学督导工作经验,促进我校教学督导工作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