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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日期:2021-08-20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97

为激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提高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各院(部)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最终评定成绩,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者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总数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以内。

二、评选材料

各院(部)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须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

5.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语;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7.毕业论文(设计)。

三、奖励办法

(一)学校为毕业论文(设计)被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其毕业论文(设计)编入当年《郑州工商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

(二)毕业论文(设计)被评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论文指导教师,认定为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

(三)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的院(部)根据工作表现对承担论文指导管理工作的教师进行评选,择优推荐一名毕业论文(设计)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

四、附则

(一)各院(部)根据本办法制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实施细则。

(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一般在每年5-6月份进行,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