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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日期:2021-08-20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86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为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意识,加大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过程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郑州工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认真实施。

二、考核范围

当年所有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教师

三、考核标准

(一)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负责;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诚信、勤奋的精神。

(二)指导学生选题具有实用性、可行性;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注重培养学生教学基本技能;选题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社会应用价值与创新性。

(三)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及院部相关工作条例和规定,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工作程序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四)学生选题申请流程、开题报告规范程度及质量高;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认真负责,过程性痕迹完整、清晰,批改认真;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齐全,装订规范。

四、考核办法

各院部抽调副教授以上称职的专任教师组成的院级评审组,学校组建以教学督导团为主的校级评审组。校院两级评审组在学校规定的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周期内检查每位指导教师初期、中期和末期的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至少抽查每名教师的一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两级评审组对抽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依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考核评价表》给出考核分数,两级评审组给出的分值各占指导教师考核总分的50%,并根据指导教师考核综评分数对其进行院部内部评比排名,最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参考依据。

根据校院指导考核方案及两级评审组实际考核评阅篇数给予适当课时补助,考核评阅工作补助按实际考核评阅篇数折合为课时量,以每篇0.5个标准课时核算发放。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