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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05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1

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校教职工一年来的科研活动和成果状况,做好年度科研表彰与奖励工作,合理制定2020年度科研计划,现开始我校2019年度科研统计。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各教职工认真配合。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的范围和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我校教职工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完成或承担的《郑州工商学院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范围内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内容。

二、统计流程

1. 利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网上登记。

2. 各单位根据成果书面材料审核系统内的成果信息。

3. 审核通过的成果书面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核对,行政人员可单独报送。

三、统计要求

1. 凡我校多人参与的成果、项目等,由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录入云服务平台,不得重复录入。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项目、论文成果、获奖成果、专利成果、鉴定成果等,在统计时需在项目名称后加(外)。

具体要求如下:

①教师登录系统后,必须完善个人信息,如职称、学位、所在部门等,有变化的及时修改。

②录入立项课题时,请务必对照立项通知书背面项目类型选择项目级别,以保证录入信息的正确性。

③已经取得结项证书的项目,请将项目状态调整为完成(已提交结项材料,但尚未取得结项证书的项目,不得将项目状态调整为结项)。我校非主持单位的,所提供课题材料须完整包含申报、结题手续。

④录入论文、著作、获奖、专利、著作权等成果时,需将成果扫描件或照片以PDF或JPEG格式上传“附件信息”。

⑤凡2019年度结项课题(已取得结项证书),需将研究报告上传“我的成果-研究报告”栏目。项目来源需准确选择,比如:科技类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归为“省、市、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归为“主管部门科技项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归为“其他课题”、校级自立课题归为“自选课题”等;社科类项目,“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归为“省、市、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归为“省教育厅社科项目”、校级自立课题归为“学校社科项目”,其他上级部门,如省社科联、市社科联、教育厅等其他项目归为“地、市、厅、局等政府部门项目”。云平台中其他地方涉及项目来源的选择,也依此归类。

⑥我校教师发表的科研论文,期号录入规范格式为“2019年第**期”;如果是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录入时必须准确选择项目来源。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需如实录入编写字数。

⑦我校教师的专著、编著、教材类著作,需如实录入编写字数,且务必填写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除统编或规划教材类外,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中作者姓名作为职称评审等工作的业绩认可条件。如作者非第一完成人,请提供出版单位就作者著作中所做贡献的证明原件。

教师参与的学术交流活动,也需要将会议信息录入云平台,并提供参会邀请函、会议议程,如有宣读论文的,需提交论文一份。

各单位必须对本部门教师录入的个人信息、成果和项目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进行把关和审核。对于已经离职且没有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的教师,需在系统内将其信息删除。所在部门有调整的请及时将“所在科研单位”修改为当前所在部门。

⑩科研处审核时,如发现未按要求准确进行网上登记、提交纸质材料的,其成果或项目将不给予奖励。

2. 样刊未到的,论文成果此次不予统计。获奖证书未到的,获奖成果此次不予统计。未印刷出版的教材、著作,此次不予统计。此次未登记的科研成果请于2020年3月10日前在系统中进行补登记,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应材料至科研处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3. 除我校组织的校级教改项目、成人教育开放课程外,其他成果需提交书面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①著作类登记成果:封面、目录、说明具体编写内容页、版权页复印件及原件。专著:提供不早于出版时间的原稿查重报告。

②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检索页,如被有关检索系统收录,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有效检索证明。

③科研成果:鉴定、结项(结项课题需将每个项目按照项目封面、目录、立项通知、申请书、结项报告、结项证书等按顺序装订成册)、获奖证书(含获奖通知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符合规定的文艺作品: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

⑥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论文:检索资料或收录证明。

⑦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

四、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 各院(部)在审核完后,将各类成果汇总表从系统导出,电子版发送科研处,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按汇总表顺序整理,随纸质版汇总表一并报送科研处。

2. 报送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3. 报送地点:行政楼303室

4. 联系人:刘鑫老师

                                                                                                      

科研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