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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1-21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5


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19〕78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现开展我校项目申报工作。

一、立项条件

省级教改项目分为三类: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省级一般项目。

(一)立项选题

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

(二)立项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2.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3.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

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

(二)立项方式及申报限额

此次申报属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项。由教师直接提出申请,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至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省教育厅审核认定。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三、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教育厅只接受学校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两个及以上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学校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二)专家评审。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省级一般项目以审核认定方式确定,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通过评审方式遴选确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省级教改拟立项项目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批准公布。

四、项目管理

(一)省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

(二)省级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立项建设、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检查指导。

(三)省级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成果鉴定后不得再次变更。

五、工作要求

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一式2份,按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请于12月5日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03(刘鑫)。


附件1: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doc


科研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