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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3348

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6〕198号)要求,学校决定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组织全体在校生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我校全体在校生,其中,2026届本科毕业生应全程参与培训并取得证书;非2026届在校生取得证书的人数,不得低于本学院非毕业生总人数的50%。

二、培训时间及参训平台

(一)培训时间

2026年69日至6月10日23点

(二)参训平台

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

登录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

(三)参训要求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一交叉一实战”进阶式学习,可任选一个模块学习,也可三个模块全部学习。

1.人工智能通识课:学生自主选学一门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掌握人工智能的发展背景、基本原理、前沿知识和伦理规范;

2.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学生选学一门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程,提升跨学科知识融合和迁移创新能力;

3.大模型应用公开课与自主测评:学生自主学习一门国产通用大模型应用公开课,实操学科垂直模型工具,开展人工智能素养能力自主测评。

(四)证书发放

2026年6月10日23:00前,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项,达到合格要求的学习者,可以免费获得由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的学习证书。

培训证书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

1.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取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

2.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取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

(五)学分认定

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后,学生可根据需求申请认定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1个学分,仅获得“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的不能认定学分。

三、组织实施及材料报送

(一)组织安排

本次培训由各院(部)自行组织实施,各院(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向学生传达培训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辅助指导学生完成平台注册、课程学习、考核等环节,及时协调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推进。

(二)材料报送

院(部)需指定专人汇总整理本学院取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学生的电子证书分年级汇总),证书名称命名为“学号+姓名”,学生名单汇总至附件1,并自行妥善留存全部原始材料。

(三)提交时间

请于2026年6月12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电子材料打包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刘倩老师OA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院(部)要深刻认识本次培训对提升学生核心竞争力、服务学生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本学期教学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切实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完善学生信息

学生注册过程中务必在个人中心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姓名、学号、学校、年级、专业和手机号必须准确无误,以免影响个人学习证书发放与学分认定工作,各院(部)须做好信息核实工作。

(三)及时反馈问题

培训过程中如遇平台技术问题,可拨打全国统一技术支持电话:010-58581028;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0371-85303032

 

附件1:2026年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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