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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院(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52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在职的专任教师1名。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成效显著,无任何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记录。

(二)教学一线经验丰富,育人成果突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六学年主讲课程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且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

(三)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突出。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限主持人);担任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项目负责人;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或出版教学研究专著;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显著创新,教学效果广受学生好评,同行认可度高。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四)团队建设与科研能力并重。能有效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年轻教师成长;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能有效反哺教学,实现教研相长。

现任校级党政领导(含副职)不得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不得申报。

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与院(部)初核

《2025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含教学工作量证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书、论文专著等)。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初步遴选,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业绩、改革成果等,提出推荐意见。

(二)校级遴选推荐

学校成立遴选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和指标体系,对院(部)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校级推荐名单。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材料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间发现问题即取消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于10月6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支撑材料、电子照片、现场教学录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5189556@qq.com。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送内容

1.纸质材料:《申报表》、附件支撑材料合订本(附目录与页码,按顺序装订):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在职证明(人事部门出具),学校党委出具的《政治表现与师德鉴定意见》(正式文件),申报表所列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教学项目、获奖证书、论文专著、课程立项等),近六年教学工作量证明(教务部门盖章),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教学效果佐证材料(可选)。以上纸质材料每人单独装一袋。

2.电子材料:电子照片(蓝底,JPG格式,比例 5:4,分辨率1200×960,大小2M以内,文件名:郑州工商学院-申报人姓名),现场教学录像(MP4格式,20分钟以内,≤500MB,文件名:姓名+课程名称)。电子材料以“郑州工商学院-申报人姓名”命名。

(三)材料装订与格式要求

所有纸质材料使用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支撑材料需编制详细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清晰可辨;教学录像与照片符合格式与大小要求,确保可正常播放与显示。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526690999

附件1: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遴选指标体系.docx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