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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及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1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77

各学院:

为做好2025届校级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及毕业论文(设计)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参照郑州工商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校教〔2021〕18号)进行评选,具体如下:

(一)从毕业论文(设计)最终评定成绩为“优秀”者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总数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以内。

(二)根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情况,推荐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三)结合本单位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择优推荐毕业论文(设计)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材料

(一)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须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材料: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

6.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语及建议成绩

7.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语及建议成绩

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9.毕业论文(设计)

10.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查重报告

注:1.评选材料1-2项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评选材料3-10项提交电子版材料。

2.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不与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混为一谈,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应作为单独事项材料进行存档。

(二)推荐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先进工作者时,须提交对应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一)所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须严格参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校教〔2021〕17号)。

(二)于5月28日前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先进工作者相关推荐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2025届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额.docx

附件:2.校级优秀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docx

附件:4.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