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98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成果,并在实际教学管理工作中积极推广,根据郑州工商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24〕7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培育项目),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其他原因不能结项的,需提出延期申请。
(二)2022年度延期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项材料要求
袋内材料按以下顺序统一胶装装入档案袋,贴封面:
(一)胶装封面(附件1)(年度指立项年度)
(二)材料目录(根据三至六项据实制作)
(三)立项申请书(盖章版)
(四)中期检查表(盖章版)
(五)事项变更表(签字盖章版)(无则不提供)
(六)结项审批书(附件2)(封面年度指立项年度)
以上材料要求一式三份,统一胶装。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总结,做好课题结项工作。所有提交的结项材料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结项材料。同时报送结项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学院。
(二)结项报告(论文)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剽窃,课题负责人要对结项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其他结项要求请各课题组对照《郑州工商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执行,对于查重超过要求的将不予结项。
四、报送时间
各院部请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所有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313室。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5303032
附件3:xx学院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