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升实习教学效果,确保实习工作稳定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郑州工商学院《校外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校教〔2021〕6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25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统一组织、集中安排、专业对口
二、领导机构
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我校2025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等
2025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协调推进,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开展。
三、工作目标
各学院应积极加强与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联系,充分利用基地资源,共同开展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确保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使用率不低于50%,各本、专科专业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50%。
四、时间安排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25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毕业班教学周结束开始进行,学生实习时长不得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周数,凡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实习生,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五、工作流程
(一)摸清底数
为了做到“家底清、底数明”,各学院须对目前合作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进行逐一联系,建立《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台账》,摸清实习(实践)基地可接纳学生人数、岗位、实习时间安排等基础信息,为2025届毕业生顺利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合理安排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定2025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
(三)中期检查
根据《校外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校教〔2021〕61号)要求,各学院可选取毕业生集中实习点进行走访,制定《实习走访跟踪计划》,走访跟进学生实习情况,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完成填写实习跟踪记录。
通过实地察看、询问、交流等方式,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表现和实习效果,听取实习单位、基地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和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生产一线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素质要求,为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指导性意见。
(四)考核总结
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将实习周报、实习报告等材料提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及专业实施方案,做好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根据《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管理办法》(校教〔2023〕10号),依据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表现、实习成效、单位实习评价,评选优秀实习生;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优秀事迹、指导学生情况及学生实习评价,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企业、行业联系,拓宽实习渠道,落实学生实习单位;核查企业相关资质,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和各专业实施方案;开展实习动员教育;对实习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习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等,提升实习质量。
(二)统一组织,明确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安排,学生如有实际需求的,经学院批准,可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教研室要严格对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进行企业资质、专业对口(或相近)等方面内容审核。分散实习的时间和实习要求等同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和学院更应加强分散实习指导和管理,分散实习学生离校实习前必须完成实习单位联系确定等内容。
(三)配足配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
要配足实习管理队伍,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责任心强、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全程参与学生实习指导,给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帮助。原则上每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不得超过30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四)做实思想动员 筑牢安全底线
紧绷安全弦,学院要召开专题实习动员大会,各班召开实习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基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会,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强调实习纪律,强化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确保实习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签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让每位实习生明确实习时间、实习目标、实习标准、实习内容及实习要求等内容,筑牢安全底线。
(五)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
要严把实习“五关”,落实全程跟踪指导,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查看实习开展情况,实习指导教师要按时审阅指导实习生实习周记等过程材料。各学院要强化对学生实习过程管理和指导,指导教师须留存并提交不少于四次指导实习学生记录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前往实习单位跟踪走访看望实习生、与学生微信指导交流截图等)。
(六)做好学生实习资料整理
按照“一生一袋”归档要求,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生要明确材料填写要求,确保实习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毕业实习周报和毕业实习报告必须由实习生本人如实填写,实习周报与学生实际实习时间填写。
七、其他
各学院须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2025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计划》、《2025届专科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各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实施方案》、各专科专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实习指导情况统计》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郑文静OA邮箱,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3办公室)。
联系人:郑文静
联系电话:85303915
附件:3.2025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时间结点一览表.doc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