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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2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8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与《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和比例

抽查范围包括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抽检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抽检比例不低于2%。

二、抽检工作流程

(一)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由各相关学院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完成,各相关学院需安排人员,明确职责,按照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程序,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

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但需一并提交开题报告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其余要求详见《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论文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见上报要求附件1。

2.论文原文。论文原文命名格式为2223_41_13507_专业代码_学号_LW/BS.PDF,LW毕业论文,BS毕业设计。

3.其他材料文件。命名规则2223_41_13507_专业代码_学号_CL.ZIP。其他材料文件包括开题报告图纸、程序、视频、附录等。

4.查重报告。命名规则2223_41_13507_专业代码_学号_CCBG.PDF。

三、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上报要求附件2)。

四、时间安排

抽检信息平台拟定于2023年8月25日开通,9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在抽检信息平台开通前,各学院可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便准确完成上报工作。

五、抽检结果使用

省学位办将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对各校开展抽检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将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对问题突出的高校,强化反馈、约谈、整改、复查、问责机制,推动高校加快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联系人:冯帅琪 吴桐 85303915

附件1: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填写说明.xlsx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xlsx

附件3:学位中心【2023】10号_22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pdf

附件4: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_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pdf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