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3-05-2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5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幵展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35号)要求,教育厅对2018-2020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进行了结项验收,未通过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2023年-2024年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特别提示:2021年度和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2023版),报送科研处签章审核后,通过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不予通过者,项目组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
科研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