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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59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教字〔2022〕14号)、《郑州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办法》(教字〔2022〕1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培养期结束工作

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青年教师导师培养结束提交以下材料:《青年教师培养期结束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电子版各1份培养期内的《青年教师培养记录册》科研成绩证明纸质材料1份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二)制定新一轮青年教师导师分配计划

根据本学期教师增情况,对新教师进行培养,同时,培养期结束后连续三个学期及以上评教成绩后1/3或两个学期及以上教学质量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重新纳入培养计划各院(部)据此制定新一轮的青年教师导师分配计划

、注意事项

(一)导师分配应考虑专业一致性、所授课程一致性以及每位导师的培养对象数量合理等因素,确保计划的科学合理

(二)为了保持青年教师导师培养的连贯性和一致性,重新纳入培养计划的原则上导师不做变动。

(三)各院(部)要切实做好“导师制”的日常管理本学期拟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青年教师培养记录册》填写情况将重点检查院(部)落实此项工作的其他具体措施

(四)请各院(部)将2022-2023学年第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计划附件2纸质材料、电子版1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材料、电子版1份)培养期结束相关材料216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青年教师培养期结束申请表.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计划表.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情况统计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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