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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8-03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16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郑州工商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教字[2021]1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提高质量”这一核心任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模式。

(三)注重教学改革项目的实践性,教学改革成果应是研究、实践的总结。

(四)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服务面向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和教学方法及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五)有利于探索实施因材施教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多样化模式,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特色人才的培养。

(六)有利于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选题范围

(一)各申报项目请参照《立项指南》(附件2)进行选题,也可自主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进行选题,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鼓励跨学科专业联合申报,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建研究团队,发挥集体智慧和优势,选准研究方向,积极申报。

(二)已列入其他类课题立项或已结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二)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限1项,作为参与人不得超过3项。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含主持人)。

四、申报限额 

由院(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各院可择优申报10-15项,教辅单位根据业务需要限报2项。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郑州工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汇总表一份,并发送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2019年1月以来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论文)目录及论著(论文)复印件(一式三份,按序装订,加封面,加目录;和《立项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上述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0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5303032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docx



教务处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