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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13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60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成果,并在实际教学管理工作中积极推广,根据郑州工商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教字〔2021〕12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项材料要求

袋内材料按以下顺序统一装入档案袋,贴封面:

(一)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

(二)研究报告(含查重报告,符合立项里对不同等级项目研究报告查重率的要求,同时加盖本校图书馆印章)或论文(提交论文复印件时,需有公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标注基金项目信息)

(三)发表论文及期刊复印件

结项材料(1-3项)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统一胶装,一式三份。

(四)立项申请书(原件)

(五)中期检查表(原件)

(六)重要事项变更表

(七)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课题结项后凭该表附发票统一到财务处申领资助)

材料(4-7项)一式一份。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总结,做好课题结项工作。所有提交的结项材料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报送,同时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以论文结项的需提交论文电子版原文。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

(二)课题有重大事项变更要提出申请,审核后呈报教务处批准(无故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三)结项报告(论文)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剽窃,课题负责人要对结项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其他结项要求请各课题组对照《郑州工商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执行,对于查重超过要求的将不予结项。

四、报送时间

各院部请于2022年9月9日前将所有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313室。

联系人:史亚丽   联系电话:85303032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胶装封皮.docx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校级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4:郑州工商学院教学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docx


              

                  教务处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