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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04-06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74

各学院:

为加强对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要求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教字〔2021〕23号),开展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时间

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3日

三、检查方式

各学院抽调副教授以上称职的专任教师组成的院级评审组,抽取本单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1篇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指导教师思想道德和工作态度方面:指导老师思想作风是否践行立德树人,工作认真负责的理念;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是否严格要求,是否有培养学生诚信、勤奋的精神。

(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方面:选题申请流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选题要求;开题报告撰写是否符合规范,质量是否符合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批改记录中批注是否醒目、清晰、认真;修改稿批改记录中批注是否醒目、清晰、认真。

五、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地评阅抽检的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应科学的给予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具体的评审意见;评审期间,应独立进行分析,自主发表见解,不应影响他人评审,不做倾向性评审。

六、检查反馈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完成后,院级评审组将评审情况反馈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整理后以专项工作简报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考核评价表.doc

附件2: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简报.doc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