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档案材料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28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73
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确保实践教学各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迎评促建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评建〔2022〕1号)、《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教字〔2021〕53号)要求,现将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确保每个本科专业具有4-5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同时具有1-2个优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以接受学校专项检查和评估专家实地考察。
二、基地单次接纳学生数的容量应不少于相应专业学生最多分批数量,基地功能上要求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实践地点和指导老师方面要求能保持相对稳定。
三、根据《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教字〔2021〕53号),参考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档目录(见附件2),及时做好实习(实践)基地档案材料的建设。
四、各学院要在本学期及暑假期间完成已建设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档工作,并根据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情况持续更新。
五、于4月20日前报送目前已建设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名单及各基地校内外负责人信息(见附件1),便于后期联系考察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相关事宜。
教务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