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45号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现组织开展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2018年以来我校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产教融合项目。主要包括:校企共建新工科、新文科项目;共建专业、课程和教材项目;共同培训师资项目;共建实践教学条件和基地项目;共同组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竞赛项目;共同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其它取得一定成果或具有良好合作前景的产教融合项目。
二、推荐条件
1.推荐项目应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号)总体要求,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具备良好的合作前景。
2.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产教融合机制完善,有成效、有特色。
3.合作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企业信用良好,有一定的资金或软硬件投入,合作成效明显。
三、申报限额
分项目进行填报,我校推荐不少于5个项目。
四、推荐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特别是与企业、行业合作的产教融合项目,均要进行认真统计、遴选和推荐,做到优秀的项目应报尽报。本次推荐项目将作为我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产教融合标杆学院、产教融合示范校和产教融合优秀企业遴选的重要基础。
2.于2021年12月8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产教融合管理服务中心”完成院(部)账号注册,https://hncjrh.haut.edu.cn/。
3.各院(部)确认推荐的项目于2021年12月17日前登陆“河南省高等学校产教融合管理服务中心”,并以电子形式报送。
附件:1.关于开展本科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品牌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45号 ).pdf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