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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1-12-06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45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的意见》(教高﹝2021﹞240 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的通知》(教办高〔2021〕343号),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我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规划,结合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和虚拟仿真项目建设基础,围绕我省传统产业高位嫁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结合我校实际2021年开展立项建设范围为:计算机科学、现代软件技术、思政课、测绘空间信息、经管新文科。

二、申报限额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我校限报1项,各单位自主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申报,我校限报1项,各单位自主申报;虚拟仿真项目申报,我校限报3项,各单位至少申报1项。(以上申报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支撑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需求导向、能实不虚,围绕申报指南,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创新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拓展实验教学内容深度广度。要加强校企合作,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申报项目应为各单位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至少满足 2 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要对所属虚拟仿真项目建设进行统一组织和统筹规划,建设完成后负责课程群内项目统一管理和日常运维,平台数据要上传至所属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申报主体应具备场地、资金、运维等基本保障能力。

(三)为保证质量,切实服务教育教学需要,采取先立项培育再进行验收,建设周期为4个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采取揭榜挂帅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需对所属课程群及项目做好统筹规划,需通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平台对所属课程群和项目集中管理,及时监测使用数据,定期提供数据报告,注重数据安全,保持数据一致,坚持开放共享,服务于全省教学需要。虚拟仿真中心数据需与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管理服务中心平台无缝对接。申报主体应具备场地、资金、运维等基本保障能力。

(四)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平台,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技术规范见附件10)。

(五)申报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对外公开服务。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命名格式为:XXXX(院部名称)-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

(二)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简介视频。

简介视频命名格式为:XXXX(院部名称)-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9)。

(三)各单位于12月2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铜版纸胶印)、存储简介视频的U盘及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冯帅琪。

附件:1.教办高〔2021〕343号 关于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 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pdf

附件:3.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申报书.doc

附件:5.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表.doc

附件:6.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7.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8.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9.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简介视频技术要求.pdf

附件:10.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技术接口规范(2021版).pdf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