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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05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36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校教职工一年来的科研活动和成果状况,做好年度科研表彰与奖励工作,合理制定2022年度科研计划,现开始我校2021年度科研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的范围和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职工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完成的《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科研〔2017〕4号)第二条范围内的成果、项目等内容。

二、统计流程

(一)利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网上登记,新入职教师需联系科研处开设账号。http://wanfang.rcloud.edu.cn/business/login.do

(二)各院(部)根据成果原件及相关书面材料审核系统内的成果信息。

(三)审核通过的成果原件及相关书面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行政人员可单独报送。

三、统计要求

(一)凡我校多人参与的成果、项目等,由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录入云服务平台,不得重复录入。我校组织的校级项目、校本教材,不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登录系统后,必须完善个人信息,如职称、学位、所在部门等,有变化的及时修改。

2.录入论文时,需将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扫描件或PDF原文、检索页,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附件信息”。如被有关检索系统收录,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有效检索证明;如果是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或结项论文,录入时务必准确选择项目来源。

3.录入项目时,请务必对照立项通知书选择项目级别,保证录入信息正确;凡2021年度结项课题(已取得结项证书),项目状态需调整为完成(已提交结项材料,但尚未取得结项证书的项目,不得将项目状态调整为完成),按照结项证书填写结项时间,并将申报书、立项通知、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结项证书等相关材料,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项目文档”。

4.录入专利时,需将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附件信息”。

5.录入专著、编著、教材等著作时,需如实录入编写字数,且务必填写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中作者姓名作为职称评审等工作的业绩认可条件。封面、目录、说明具体编写内容页、版权页,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附件信息”。专著,需另附图书馆信息科盖章的查重报告。

6.录入获奖成果时,需将参赛通知、获奖名单、获奖作品、获奖证书,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附件信息”。

7.教师参与的学术交流活动,也需要将会议信息录入云平台,并提供参会邀请函、会议议程,如有宣读论文的,需提交论文一份。

(二)以上成果需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扫描件或PDF原文、检索页复印件及期刊原件。如被有关检索系统收录,需另提交相关部门的有效检索证明原件;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需另提交权威部门的有效检索资料或收录证明原件。

2.项目成果:项目封面、目录、申报书、立项通知、结项报告、结项证书,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

3.获奖成果:获奖证书、获奖通知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返还。

4.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原件。

5.著作:封面、目录、说明具体编写内容页、版权页复印件及原件。专著,需另附原稿查重报告原件(图书馆信息科盖章有效,重复率不超过30%)。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需另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原件。

6.文艺作品: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

(三)各院(部)管理员务必严格审核本部门教职工录入的个人信息、成果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

(四)未按要求登记信息、提交纸质材料的成果不予奖励。

(五)此次未登记的成果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在系统中进行补登记,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应材料至科研处,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一)以院(部)为单位,报送成果原件、复印件,并附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

(二)行政人员可单独报送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tbukeyanchu@qq.com。

(四)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科研登记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