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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研究生教育)的通知
日期:2021-09-25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9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1〕275号),为做好我校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1年省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共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

二、申报选题

申请人可根据《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 1)自行命题申报。我校可申报《选题方向》中的学士学位工作改革与发展(学士学位管理和信息工作、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机制建设等)相关选题。  

三、申报限额

我校各类项目申报限额如下:重点项目限报1项;一般项目限报3项。

四、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 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 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 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注重诚信学风,近 5 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 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2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限负责申报或参加 1 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 8 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 2 人,最多限 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4.如获立项,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不得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核,项目鉴定结项后不得再变更。

六、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21年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19年申请书_10475河南大学_张三)。

2.各单位认真组织评审,依据申报指南,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申报推荐,并于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和《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史亚丽老师处。

联系电话:85303032    联系人:史老师


附件1: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docx 

附件2: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