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学行为,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1.对象:全校专职教师。
2.要求:
(1)参评的教案应符合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多媒体课件、讲义不能作为教学教案独立参评,只能作为教学教案的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材料进行参评。
(2)参评的本学期教案应涵盖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2/3以上。
(3)参评的教案应自主编写,不得抄袭。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学校优秀教案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请参照《优秀教案评分表》(附件2)。该评分标准也是学校对教师教案进行随机检查时的重要依据。
1.评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院部组织初选与推荐;第二阶段,学校评选。
2.各院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初选工作,并按本部门教师人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案,并填写《优秀教案推荐评审表》(附件1)。
3.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由督导、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教案进行综合评审,采用《优秀教案评分表》进行评分,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4.评审结果报请校领导批准后,对获奖教师及教案题目予以公布,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各系推荐优秀教案材料
1.《学校优秀教案推荐评审表》
2.授课教案
3.授课讲稿
4.教学大纲
四、时间安排
优秀教案评选每年进行一次,推荐材料按具体通知时间交教务处。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
1.优秀教学教案评选设一等奖2-4名、二等奖6-8名、三等奖10-12名、优秀奖若干名。
2.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8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500元及获奖证书;优秀奖,获奖证书。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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