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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18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5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

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已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1.限额推荐,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各院(部)限推荐1名候选人。

2.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此次推荐选拔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http://dtr.haedu.cn)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各单位候选推荐人在3月20日登陆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打印《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再行提交。

(二)各单位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于4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次报送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9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推荐人选姓名。

四、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行政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郝艳

联系电话:85303032

                                              

教务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