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秋季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范围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考试不合格以及办理缓考的学生。
二、补考时间
公共课(试卷类)考试:10月12日-13日
专业课(试卷类)考试:10月12日-16日
非试卷类考试(考查)课:10月16日之前,具体安排以各院(部)下发的补考安排表为准。
三、考试查询
(一)试卷类考试课程
请补考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考试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或辅导员开具的在读学籍证明等)按时参加考试。
请各位监考老师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考试安排,佩戴监考牌按照指定的考场和时间参加监考。
教务系统校外访问入口:
https://zhxy.ztbu.edu.cn/cas/login.actio
http://zhxy2.ztbu.edu.cn:8081
http://zhxy3.ztbu.edu.cn:8082
http://zhxy4.ztbu.edu.cn:8083
http://zhxy5.ztbu.edu.cn:8084
校内访问入口:
https://zhxy.ztbu.edu.cn/cas/login.action
http://zhxy2.ztbu.edu.cn
http://zhxy3.ztbu.edu.cn
http://zhxy4.ztbu.edu.cn
http://zhxy5.ztbu.edu.cn
(二)非试卷类考试(考查)课程
公共类课程补考安排随考试发布时间一起发至各院(部),专业类课程补考安排由各院(部)自行安排,均由院(部)通知到相关学生。
四、监考工作流程及纪律要求
(一)监考工作流程
1.考前20-30分钟
主监考教师须到课程承担单位考务办公室领取密封试卷、学生名册、考场记录单、密封条等考务材料,认真核对试卷科目、考场是否正确,检查试卷袋密封完好无误后,沿安全通道直接前往考场,不得中途停留、转交他人。
各院(部)考务办公室位置如下:

2.考前10分钟
主监考和辅监考全员到达考场,同步开展以下工作:
(1)全面检查考场环境,彻底清理课桌内、考场内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做到考场整洁、无杂物。
(2)辅监考教师按要求规范书写黑板内容和座位顺序,座位按照竖向 “W” 型或横向 “W” 型排布,起始座位号由监考教师现场随机确定。黑板统一板书格式:
2026年秋季学期补考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卷页数:
监考教师:
(3)严格核验学生有效身份证件,有序组织学生入场、按位就座,统一收缴并集中存放手机、智能手表等所有电子设备,严禁带入座位。
3.考前5分钟
当众拆封试卷,统一分发试卷及答题卡,指导学生规范填写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明确告知学生严禁提前作答,主监考现场宣读《郑州工商学院考场规则》。
4.考试开始
主监考教师全程监控考场整体秩序,密切关注考生动态;辅监考教师持《学生名册》,逐一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辅导员开具的在读学籍证明等),比对人证一致,并组织考生在《学生名册》对应位置签字确认。
5.开考15分钟
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放行,主监考将缺考考生的班级、姓名、学号填入试卷对应位置。
6.开考30分钟
考生方可申请提前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7.考试结束
逐一回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8.整理试卷
以行政班级为单位,按学生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试卷(含缺考考生试卷);主、辅监考教师交叉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试卷、答题卡及 1 份考场记录单装入原试卷袋,使用密封条密封,监考教师在密封条骑缝处亲笔签名;剩余1份考场记录单与密封试卷一并闭环交回课程承担单位考务办公室,履行交接手续。
(二)监考工作纪律要求
1.监考教师须按规定时间到岗,全程佩戴监考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2.严禁私自调换监考任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监考的,须提前向所在院(部)考务办公室申请,按程序办理监考调换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换岗。
3.监考期间,严禁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手机、翻阅书籍、闲谈聊天、随意走动、离岗脱岗等。
4.大学英语听力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走动。
5.严格处置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考生违纪作弊,立即没收其试卷、终止考试;如实将考生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详细记录在《郑州工商学院考场记录单》,监考教师签名确认,明确告知考生本人并由考生签字认可;相关物证材料妥善留存,考试结束后,试卷材料交至课程承担单位考务办公室,违纪作弊材料及考场记录单单独报送教务处(行政楼 410 室)。教务处依规审核后,会同相关材料移交学生处,由学生处依法依规作出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
五、补考巡考要求
(一)每场考试均由教务处、各课程承担单位、学生所在单位指派专人进行巡考。
(二)巡考重点内容:监考人员是否按照监考程序工作,如是否按时到场,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彻底清场,是否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认真监考;考生是否按单人、单桌、分散有序安排,是否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地点。每场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及时将《巡视情况记录表》交至教务处。
六、考风考纪要求
各院(部)应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班会、展板、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考前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的发生。
教务处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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