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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

各学院:

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关键环节。为规范管理、保障质量、切实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和郑州工商学院《校外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校教〔2021〕6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27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7届全校本科/专科毕业班学生含专升本)。

二、实习时间

学生实习时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实习总时长不得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周数),凡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学生,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2027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毕业班教学周结束后开始进行

三、领导机构

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我校2027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长: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 员: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等

2027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协调推进,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开展。

四、组织管理

(一)完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企业、行业联系,拓宽实习渠道,落实学生实习单位核查企业相关资质,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和各专业实习实施方案开展实习动员教育;对实习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习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等,提升实习质量。

(二)严格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安排,学生有实际需求的,经学院批准,可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所在系要严格对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进行企业资质、专业对口(或相近)等方面内容审核,分散实习程序按学校《校外实习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分散实习的时间和实习要求等同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和学院更应加强分散实习指导和管理,分散实习学生离校实习前必须完成实习单位联系确定等内容。

(三做好实习基地储备

为了做到“家底清、底数明”,各学院须对目前合作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进行逐一联系,建立《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台账》,摸清实习(实践)基地可接纳学生人数、岗位、实习时间安排等基础信息,为2027届毕业生顺利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落实实习工作目标

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确保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使用率不低于50%,各本、专科专业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50%。

、工作要求

)做实思想动员筑牢安全底线

紧绷安全弦,学院要召开专题实习动员大会,各班召开实习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基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会,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强调实习纪律,强化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确保实习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签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让每位实习生明确实习时间、实习目标、实习标准、实习内容及实习要求等内容,筑牢安全底线。

)配足配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

要配足实习管理队伍,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责任心强、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全程参与学生实习指导,给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帮助。原则上每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不得超过30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

要严把实习“五关”,落实全程跟踪指导,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查看实习开展情况,实习指导教师要按时审阅指导实习生实习周记等过程材料。各学院要强化对学生实习过程管理和指导,指导教师须留存并提交不少于四次指导实习学生记录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前往实习单位跟踪走访看望实习生、与学生微信指导交流截图等)。

)做好学生实习资料整理

按照“一生一袋”归档要求,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生要明确材料填写要求,确保实习资料的质量和完整。实习周报和毕业实习报告/顶岗实习报告必须由实习生本人如实填写,实习周报与学生实际实习时间填写。

加强巡查与指导工作

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做好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与指导带队教师和学生组长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制定《实习走访跟踪计划》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走访跟进学生实习情况,完成实习跟踪记录填写,掌握学生实习动态通过实地察看、询问、交流等方式,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表现和实习效果,听取实习单位、基地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和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生产一线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素质要求

做好考核总结工作

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将实习周报、实习报告等材料提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及专业实施方案,做好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根据《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管理办法》(校教〔2023〕10号),依据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表现、实习成效、单位实习评价,评选优秀实习生;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优秀事迹、指导学生情况及学生实习评价,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其他

各学院须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2027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计划》《2027届专科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各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实施方案》、各专科专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实习指导情况统计》电子版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行政楼313办公室)。

附件1: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规范及程序.docx

附件2: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文档(附表).rar

附件3:2027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时间结点一览表.docx

附件4: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工作要点及程序.docx

联系人:郝艳 吴桐   联系电话:8530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