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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6-04-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6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校实习管理、提升实习质量、强化实习安全与保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习管理

(一)完善实习教学体系。以进阶式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主线,构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互为支撑的实习教学体系。

(二)严格实习形式管控。坚持以集中实习为主,各院(部)优先统筹优质资源统一组织集中实习,严格履行外出实习审批程序。

(三)规范实习协议签订。严格按照实习条件要求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与满足实习条件的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确保学生实习质量与安全。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四)强化实习单位管理。严格审核实习单位资质,重点核查单位合规性、专业对口度、安全保障条件,实行合作单位动态评估,及时清退不合格单位,从源头保障实习基础条件达标。

二、提升实习质量

(一)各院(部)要严格落实实习质量管控要求,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岗位需求,制定科学规范、贴合实际的专业实习质量标准,将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与毕业审核关键环节,严把实习考核关口。

(二)配齐配强实习指导师资力量,严格落实校内专职教师、企业资深导师双导师制度,明确双导师职责分工,强化实习全程跟踪指导与常态化管理。

三、创新实习模式

(一)聚焦区域产业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化校企、校地、校所合作,高标准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实习基地。

(二)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元宇宙等技术,建设虚拟仿真实习基地,推动实习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三)采取多主体共建、成本共担模式,努力建设集学生实习、教师实践锻炼、企业员工培训于一体的共享型实习基地。

(四)优化就业实习管理和指导,拓展就业实习岗位,探索“实习—毕业—就业”贯通培养模式。

四、强化实习安全

(一)实现保险全覆盖。为全体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覆盖实习全过程及往返路途,费用按规定列支,严禁向学生另行收取,未参保学生不得实习。

(二)抓实安全教育培训。实习前常态化开展实习安全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培训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外出实习。

(三)排查实习安全隐患。定期摸排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健全应急值守机制。各院(部)建立实习应急值守体系,确保实习期间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实习工作主体责任,聚焦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结合上级文件全面梳理排查实习工作薄弱环节,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全力推动我校实习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

 

教务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