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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ALC”人工智能精品课程建设需求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6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本科人才培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校教〔2025〕4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本科教学深度融合,学校拟启动“ALC”人工智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现面向各院(部)开展课程建设需求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定位

学校计划支持一批本科课程,予以专项经费全额保障,按照AI课程建设标准,为每门课程配备智能备课、智能学伴、数字人教学、知识图谱、智能批改、教学分析等核心功能模块,打造全流程AI赋能的智慧课程。

二、统计范围

凡已纳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设定学分的课程,均可列入本次需求统计,不限制课程类型、不限建设基础。

三、课程类型说明

学校“ALC”课程体系的“A”是指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通识核心必修课程;“L”是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数字素养(Literacy)类课程,未来几年持续开发AI与通识文化、AI与专业拓展的AI素养类课程,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智能时代,培养学生掌握人工智能应用和实践能力;“C”是人工智能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Confluction)类课程,以开发、建设专业核心课程为目标,培养学生利用AI技术解决学科领域复杂问题的能力。ALC课程体系注重跨学科融合与创新发展。通过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专业课程建设中,推动学科交叉与融合。

本次重点征集拟建设为以上三类课程的需求。

四、支持方式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为入选课程提供全额支持,并由专业团队负责课程的技术建设与全程服务。教师仅需提供课程基础资料(如教学大纲、课件、习题等),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统计方式

请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ALC”人工智能精品课程建设需求统计表》(见附件),以院(部)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六、时间安排

需求统计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

建设周期:由学校统一安排建设进度并推进实施

附件:ALC人工智能精品课程建设需求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