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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2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88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举措,现开展我校2026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运行模式

(一)项目立项:此项目的申报工作可根据相关企业发布的项目指南“随时申报”。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仍需通过项目管理平台进行。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我校2026年第一批立项名单遴选与发布;7月1日到12月20日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我校2026年第二批立项名单遴选与发布,由教务处发布立项名单。

(二)项目结题: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等约定,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对已完成企业结题审核的项目,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并发布结题验收结果。

(三)项目认定:对于当年通过学校结题验收的项目,级别均为校级。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将从各学校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中择优推荐至省级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参与“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

二、项目申报说明

(一)注册账号:项目申报请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首次登陆须注册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检索项目:教师/学生注册登录后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三)下载申报书: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上传申报书。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注:申报人在向教务处提交申请书签字盖章时,须提供所属单位负责人已经签字盖章的郑州工商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批承诺书》(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核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超过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五)协议签署: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学校和企业审核进度。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应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学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学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注:合作协议先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经所属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官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合同专用章用印申请表”,经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并会办教务处,完成主管校领导审核后,由财务处加盖合同用章。

特别说明:与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项目经费及拨款事宜”需真实有效,严格按照协议签署内容执行,如与协议不符,将不予结题。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学院是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各学院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专业、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及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遴选、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选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环境及条件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与企业对接,并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项目负责人须确保企业资助经费及时到款,合规使用项目经费。合作企业对项目立项后建设经费没有承诺及时到账或者附有其他不合理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申请。

四、其他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重要抓手,各院(部)要鼓励全校教师积极申报。各院(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和验收工作,树立质量文化,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其他相关事宜可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郑文静   联系电话:85303915

       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25〕37号.pdf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批承诺书》.docx

       附件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