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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2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6

各院(部):

为加强学校专业建设管理,保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质量,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学校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根据《郑州工商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项目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以专业建设申报表和专业建设目标为依据,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一)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二)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五)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额度及使用方向。

三、验收形式

本次项目验收工作采取审阅资料、负责人现场汇报和评审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验收程序

(一)专业自评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专业申报书和专业建设目标,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郑州工商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结题验收报告》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审

1.专业汇报

各专业负责人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重点汇报专业建设举措、建设成效与标志性成果,突出专业特色与亮点。

2.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专业提交的验收材料和专业的汇报情况进行评议,给出综合评价和验收结论。

3.验收结果

学校将根据专业建设情况、专家评议情况确定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验收结果为“暂缓通过”的专业,学校将给予一年的整改期。“不通过”的专业和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专业,学校将取消其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的资格。

4.结项评审会时间及要求

(1)时间:暂定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项目准备汇报PPT,每个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

五、材料报送

各院(部)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提交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结项材料。结项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1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一)纸质版材料要求

1.各项目需提交《郑州工商学院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一式七份)及相关支撑材料,分项目装袋,并将附件封面(复印件)贴于资料袋正面;

2.验收报告需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二套,需附有封面与清单目录;

4.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报告》和支撑材料均需提交pdf版;

2.各项目结项材料分别存入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为“专业全称+学院+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结题材料”。

联系电话:0371-85303032

附件1:教字〔2022〕1号_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doc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结题验收报告.doc


 

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