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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5-08-1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2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实施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计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作为国家重要教育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经济资源、安全资源和战略资源的作用,开发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着力推进数字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我校决定开展中华文化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语言是人类交流思想的工具、传承文明的载体、增进理解的桥梁。中文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智慧,是中国贡献给世界的重要公共文化产品。该计划旨在通过充分调动高校师生积极性创造性,聚焦中华文化传承传播的重要领域,以汉字及其蕴含的中华文化为切入点,生动、简明、准确地介绍该领域的关键术语,开发建设一系列宣传中华文化的多语种数字化精品课程,丰富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课程资源,并将其作为公共文化产品在海内外推广传播,服务国内教师开展教育教学以及国际社会开展中文教育。

二、课程要求

精品课程应采用视频形式,基于视听和影音创作规律,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发建设规范优质的数字化教育资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在涉及国家主权、意识形态等原则问题上立场鲜明。

(二)体现科学规范。确保学科知识专业权威、课程语言准确得体、视频素材科学适切,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相关要求,严禁可能存在任何争议的内容表述。

(三)突出教学效果。体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独特美学、深厚情感理念和经典高雅意境,具有一定的创造力和感染力,起到良好的国内国际传播示范效应。

(四)明确知识产权。应当使用无产权争议的素材,提倡利用已有素材和教学成果。优先使用原创性素材,使用AI(人工智能)制作素材需标注清晰,使用购买素材需提供相关凭证和授权证明。

三、工作安排

(一)自主申报。各院(部)组织师生团队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织专家围绕视频策划、影音创作、文案写作等开展远程视频培训。培训结束后,报名团队对照课程要求和制作要求(附件1)开发建设课程,经学校审核后,按照有关要求提交至教育部。

(二)遴选公示。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入库出库管理规范》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相关要求,从内容真实性、题材价值、文化底蕴、创意风格、呈现效果、教学设计、示范意义等方面,对提交视频进行遴选并公示。

(三)推广宣传。公示结束后,课程开发建设团队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办理知识产权授权等事宜,并配合完成资源内容审核、技术审核和资源入库等。入选课程经统一翻译成多语种后,将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和国家语言资源服务平台展播。

四、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部)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师生参与。结合实际情况,为报名团队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二)强化激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将对纳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国际版和国家语言资源服务平台的课程开发建设团队颁发证书。

(三)广泛应用。多语种数字化精品课程将作为免费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使用。

五、制作要求

(一)内容要求:精品课程内容应从汉字的音形义等切入,以衣食住行以及中医、书法、武术、戏曲、陶瓷、民歌、民乐、国画等中华文化领域为创作题材。开发建设课程时,应从拟选择的中华文化领域中细分3—5个不同主题,形成系列视频。其中,每个子视频时长为3—5分钟。例如:中华文化领域为服饰,主题可细分为汉服、旗袍、织锦等。

(二)格式要求:视频统一横屏拍摄,画面的比例为16:9,编码格式H.264/25帧,分辨率1920*1080P,建议码率8Mbps,音频AAC编码、码率128Kbps,封装格式采用MP4,字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六、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愿参与的师生团队填写报名表(附件1,Word版本)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并于2025年8月14日(周四)前将以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64914907@qq.com,邮件名为:各单位简称+优秀课程多语种数字化全球传播申报材料。培训时间和视频提交方式等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杨老师,85303032。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