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现学校组织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一)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二)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所在学院提出意见后报教务处。
二、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 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一)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三、结项程序
(一)提交结项资料
(二)教务处初审
(三)专家会议评议(暂定8月25日进行)
(四)报送教育厅审核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以院(部)为单位。各项目需提供鉴定结项书(一式八份)、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三份)、鉴定结项汇总表(一份),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上述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电子版发送邮箱369316018@qq.com,纸质和电子材料提交日期为8月24日,联系人:史老师。
附件: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附件1-4.doc
教务处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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