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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5-06-0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57

各院(部):

为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实施成效,进一步交流思政教育融入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和育人模式经验,根据郑州工商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校教〔2021〕13号),学校决定对2024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度立项的4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及2023年度延期结项的项目。

二、结项材料要求

提交结项材料三份,统一装入档案袋,贴封面,袋内材料按以下顺序胶装:

(一)胶装封面(附件1)(年度指立项年度)

(二)材料目录(根据三至六项据实制作)

(三)立项申请书(盖章版)

(四)中期检查表(盖章版)

(五)事项变更表(签字盖章版)(无则不提供)

(六)结项申请书(附件2)(封面年度指立项年度)

(七)结项支撑材料

1.一套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

2.一套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教案、新讲稿、新课件。

3.提供1-2个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中典型案例的教学设计(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

4.提供时长25-40分钟随堂录制课程视频。

5.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

6.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7.系统梳理课程建设及实施情况,相关研究论文1篇。

(八)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项目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推广交流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总结,做好课题结项工作。所有提交的结项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报送,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文件夹命名为“课程思政-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结题佐证材料”。

(二)课题有重大事项变更要提出申请,审核后呈报教务处批准(无故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长期不开展研究工作、不申请结题的项目将被终止。

(三)各院(部)请于2025年9月23日前将所有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313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303032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材料胶装封皮.docx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及工程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