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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2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5

各院(部):

为总结凝练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成果,充分了解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强化一流课程示范引领,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郑州工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校教〔2023〕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课程建设实际,现决定对立项为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2022年度延期结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2023年度立项未结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免验。

二、项目结项方式

采取现场汇报答辩的形式开展。项目负责人全面梳理总结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效益。

三、验收评价标准

(一)评价标准

一流课程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围绕课程内容、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团队、教学支持、应用效果与影响等五个一级指标进行课程评价;实验(实训)一流课程围绕项目要求、项目背景、项目内容、研发技术、持续运行、教学团队、项目共享等七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4。

(二)项目验收

建设期满,由负责人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一流课程评价标准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以现场汇报答辩和调阅教学资料(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师备课用纸,课程建设效果证明、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评教结果、其它可体现课程建设成果的材料)等方式,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验收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重点验收课程建设对于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等内容。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中止该课程开课并限期整改,半年后组织再次验收,仍不能通过则终止项目的建设及运行。

四、验收安排

(一)现场汇报时间及地点(待定)

现场汇报答辩以抽签的顺序进行。

(二)答辩流程

1.课程负责人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不超过5分钟)。

2.专家提问及答辩。

五、验收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于2024年10月28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汇报使用的ppt、课程验收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二)现场汇报答辩请自行携带教学资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义,课程建设效果证明,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评教结果,其它可体现课程建设成果的材料)。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5303032。

附件1-4:郑州工商学院一流课程评分标准.docx

附件5:课程验收结题报告.docx

附件6:郑州工商学院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名单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