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本科专业设置,强化专业群建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往年新增专业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拟申报新专业的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应用性原则。支持学院优化专业结构,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
(二)发展性原则。学院应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急需专业。
(三)优先性原则。支持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学科交叉融合的新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专业,推动专业升级换代。
二、时间安排
(一)2月16日 — 3月17日 完成拟新增专业调研工作,形成论证报告。
(二)3月18日 — 3月31日 完成拟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制定工作。
(三)4月1日 — 4月10日 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专家论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相关学院需成立拟新增专业论证小组,组织做好此次拟新增专业调研论证工作。
(二)新增专业论证报告应就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专业开办的基本设想与思路(含5年专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周密论证,对结论予以阐述说明。(参考模版见附件1)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认证标准和相关部委制定的专业评估标准,并邀请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其他高校专家参与制订。
四、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拟新增专业论证报告纸质版各1份,专业负责人、院长签字盖院章,报送时间3月17日前。
(二)拟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纸质版1份,专家论证安排表1份(参考模版见附件3),专业负责人及院长签字盖院章,报送时间3月31日前。
以上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教务处王老师 ,联系电话:85303032
教务处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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