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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78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要求,扎实推进智慧教学建设,促进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的信息化、智能化,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学校决定试点建设一批跨学科、跨学院、跨校际、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现将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河南省智慧教学三年行动计划》为牵引,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学科、跨校的教研交流,推动学院间、学校间、校企间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实现高效协同研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时代学校人才培养关键问题,紧扣校、地战略规划根本需求,瞄准地方、政府、社会、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开拓性、创新性研讨,提出新思路和有效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坚持前瞻研究。立足“四新”建设,重在科学预测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给高等教育教学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分析研判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增强教师对产业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变化的敏感度,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五)坚持动态开放。根据最新教学热点问题、教师共性需求、教育教学发展趋向,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主题。成员要保持开放性心态,积极追踪教学学术前沿、不断深化开展教学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发展个人教学能力。

(六)坚持教学实践。在开展教学研究的同时,应将研究成果付诸于课堂教学实践,优化教学设计,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工具,在实践中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原课程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

(七)坚持虚实结合。虚拟教研室和实体教研室相互结合、相互依存、相互发展,通过虚拟教研室优质课程、高水平专业、前沿课题共研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促进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吸引行业企业人才参与教研活动,鼓励和企业深度合作,组织成员到企业开展线下交流、研学、挂职、顶岗等实践活动,鼓励在企业建立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教研室建设与专业集群或产业学院建设紧密结合,建设过程至少依托1个专业集群或产业学院开展。建设期满,教研室成员中的行业与企业人员、双师双能型教师合计占比30%以上;至少开展1次行业企业交流研学活动。

(二)加强教学研究。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建设期间,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教研活动。

(三)共建优质资源。促进学科交叉和技术融合,实现师资交叉、课程融合、资源共享,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建设期结束,至少完成或建设与企业共编教材1门、完成企业课程1门、完成应用型教学案例集1个。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优秀教学团队、教学能手、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建设期间,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主讲的名师示范课;建设期满,教研室成员中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至少2次良好以上等级或指导青年教师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二等级以上荣誉。

四、申报要求

(一)建设范围。鼓励虚拟教研室跨专业、跨校、跨区域建设。

(二)建设载体。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鼓励虚拟教研室主动服务学校专业集群建设,重点搭建专业集群课程平台,构建专业集群课程体系

(三)申报条件。

1. 虚拟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2. 教研室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前期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主持或参加过(前三名)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鼓励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3. 虚拟教研室由发起教师所在教学院(部)依托产业学院或专业集群牵头申报,各教学院(部)限报1项。

五、申报流程及政策支持

(一)拟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填写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由院部组织初审推荐至学校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立项建设,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

(二)本次拟立项建设2-5个虚拟教研室。各虚拟教研室立项后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对获批校级立项建设的虚拟教研室,给予3万元/项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专业与课程资源建设、成果发表推广、专家咨询费报告费等。企业共编教材费用一事一议,单项申请资助。教研室成员中的教师,按照每学期8个课时折算工作量。

(三)虚拟教研室成员在申报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学改革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一定倾斜。

(四)阶段性评估和结项验收通过的虚拟教研室,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虚拟教研室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五)虚拟教研室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对虚拟教研室实行“中期检查、期满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将要求限期整改或淘汰,停止经费资助,淘汰的撤销相关待遇。

六、材料提交

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请(附件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附件2),于2023年7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徐玉双OA邮箱,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教务处。

联系人:徐玉双

联系电话:0371-85303032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