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各院(部)推荐,学校审核批准,同意张瑞君负责的《VR虚拟现实技术研究》等101个项目立项(附件1)。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组织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管理
(一)各院(部)负责本单位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为立项项目提供所需要的软硬件支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实时进行监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开放实验项目所属单位要积极动员、广泛号召学生参加教师立项项目。申请参加项目的学生应与项目负责人主动联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参与项目。
(三)实验室开放期间,各实验场所要做好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立项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实验现象、图片、成果等进行收集,认真登记实验室教学及使用登记材料,并记录不少于4次开放实验项目实施过程材料,最终形成结项报告,原则上所有项目完成预期成果后方可结项。
(五)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结项,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以后的实施方案,经项目所属单位审批,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延长,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内容或项目组成员,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所属单位审批,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一)实验开始前,参与项目的相关人员应充分准备,做好完备的实验项目实施方案和准备工作。
(二)实验项目实施时,登记《开放实验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2),确定分组。
(三)实验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参与人的实验素质、操作技能、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记录并完成《开放实验项目实施影像记录》(附件3)。
(四)实验结束后,项目组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实验总结》及开放实验项目研究成果(附件4)。
三、项目结项与工作量认定
(一)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实验室开放项目总结报告》(附件5)、与项目申报预期成果相符的相关附件(开放实验项目实验报告、论文、实物作品、图纸、获奖证书、软件等开放实验项目成果)等材料,由所在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认定工作量。
(二)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升项目效益,教务处将不定期开展抽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