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21年度校级双语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3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43
为加强我校双语课程教学的过程管理,提高双语课程的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双语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课程建设实际,决定对立项为2021年度校级双语课程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未结项的校级双语课程。
二、验收评价标准
双语课程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围绕主讲教师、教学内容与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四个一级指标进行课程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三、验收材料要求
提交结项材料三份,统一装入档案袋,贴封面。
(一)双语课程建设检查验收表;(附件2)
(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项目未有重要事项变更可不体现)
(三)教学资料;(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师备课用纸、课件、学生作业、期末考试试题、课程建设效果证明、评教结果、其他可体现课程建设成果的材料)
双语课程原则上使用外文教材(或讲义);须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制定外文教学大纲、教案;布置的作业50%使用外文;期末考试教师须用外文命题,学生可采用中外文结合的方法答题,用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50%。
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中止该课程开课并限期整改,半年后组织再次验收,仍不能通过则终止项目的建设及运行。
四、验收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于2023年6月18日前将双语课程建设检查验收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教学资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5303032.
教务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