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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的通知
日期:2023-02-0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2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郑州工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教字〔2022〕1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开设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中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二、开设要求

(一)根据《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教字〔2021〕21号)全校专业主干核心课程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总数的开设比例,应达到100%,即每门实验课中至少应有一个实验为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其它课程的开设比例应不低于80%。

(二)根据《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教字〔2022〕10号),各院(部)要积极创造条件,尽量增开“三性”实验。原则上要求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所有实验课程(含附设实验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在保证实验项目100%开出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开出“三性”实验。

(三)在确定“三性”实验的实验内容时,应充分考虑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特点。选择一些灵活性较大、完成思路较多、学生有发挥余地的内容作为“三性”实验的实验内容。既要考虑实验水平、质量、学生能力,也要考虑现有实验条件的充分利用,确保切实可行。“三性”实验的难度不宜太大,操作不宜太复杂。

三、认定标准

(一)综合性实验

1.是指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运用多方面知识和技能进行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过程的操作和实验结果的后期处理等,以获得较为系统的综合实验训练。

2.对基础课而言,实验内容一般为涉及本课程的知识综合或系列课程知识综合,而专业课则常常涉及相关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综合知识,即能将一门课程中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知识点有机结合,或者能将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知识点有机结合的实验可认定为综合性实验。

3.在同一个实验中,综合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实验方法完成,培养学生运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不同的实验方法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此类实验可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视为综合性实验。

4.综合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实验手段完成同一个实验,培养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通过不同的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不同的实验技能,此类实验也可根据各学科的实际情况视为综合性实验。

(二)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由指导教师给定实验目的、实验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个人或小组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设计性实验不但要求学生综合运用多门学科的知识和各种实验原理来设计实验方案,而且要求学生能充分运用已学到的知识与技能去发现、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三)研究创新性实验

研究创新性实验是指学生或小组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或教师选定的学科方向,针对某一或某些选定研究目标所进行的具有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

研究性实验、创新性实验应体现实验内容的自主性、实验结果的未知性、实验方法与手段的探索性。选题应尽可能突出当前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方向。学生应针对选定课题查阅相关资料10篇以上,写出文献综述,并根据文献资料确定实验研究的内容,与指导教师共同拟定实验方案,确定实验步骤,选择或自制仪器设备并进行实际操作,直至完成实验报告和实验总结,均由学生个人或小组完成。

四、认定程序

1.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大纲,拟定实验项目名称,确定实验项目类型,各二级学院组织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附件1)。

2.各系(教研室)与学院组建专家组从项目总体情况介绍、实验目的、要求、应用知识面、实验手段和方法、研究领域等方面依次对实验项目进行论证,就其是否认定为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提出明确意见。

3.各二级学院组织对实验项目予以审核,并组织填写《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汇总表》(附件2)。

4.教务处汇总复核后,发布认定结果。

五、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和认定,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套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冯帅琪

联系电话:85303915

报送地址:综合行政楼313室

电子邮箱:3000002800@ztbu.edu.cn

附件:1.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docx

附件:2.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