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我校毕业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郑州工商学院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教字〔2021〕58号)、《郑州工商学院校外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教字〔2021〕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统一组织、集中安排、专业对口
二、领导机构
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我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学校决定成立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莹
成 员:马纪岗、王覃秋、褚颜魁、汪金龙、曹云明、王静静、王晓娜、张瑞君、梁君丽、杨佩毅、申苗苗、王 鹏、冯帅琪
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开展。
三、工作目标
各学院应积极加强与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联系,充分利用基地资源,共同开展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使用率不低于50%,各本科专业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50%。
四、时间安排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本学期教学周第7周开始进行,各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周数,凡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五、工作流程
(一)摸清底数
为了做到“家底清、底数明”,各学院须对目前合作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进行逐一联系,建立《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台账》,摸清实习实训基地数、基地可接纳学生人数、实习时间安排等基础信息,为我校2023届毕业生顺利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合理安排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定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
(三)中期检查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校外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教字〔2021〕61号)要求,各学院可选取毕业生集中实习点进行走访,制定《实习走访跟踪计划》,走访跟进学生实习情况,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完成填写实习跟踪记录。省内外可采用实地走访等多种走访形式(推送相关学院新闻报道),走访所产生费用可使用实习实践经费。
通过实地察看、询问、交流等方式,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表现和实习效果,听取实习单位及其基地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和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生产一线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素质要求,为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指导性意见。
(四)考核总结
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将实习周报、毕业实习报告等材料提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考核细则,做好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学校将根据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执行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评选出我校2023届毕业实习工作先进单位;根据2023届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优秀事迹、指导学生情况及学生实习评价,评选出我校2023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此两项评选结果将纳入2023年教学工作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实习工作,各学院须成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习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组织领导、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内容与要求、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使用计划、指导教师的配备、安全预案及疫情防控方案、实习纪律要求、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等。根据毕业实习大纲,各本科专业制定毕业实习实施方案,将实习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积极为学生安全实习、顺利实习保驾护航。
(二)统一组织,明确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中安排,学生如有实际需求的,经学院批准,可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教研室要严格对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进行企业资质、专业对口(或相近)等方面内容审核。分散实习的时间和实习要求等同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和学院更应加强分散实习指导和管理。无论是集中实习还是分散实习,学生离校进行毕业实习前均需签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分散实习学生离校实习前,须完成实习单位联系确定等内容。
(三)配足配强实习指导教师
要配足实习管理队伍,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责任心强、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原则上每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不得超过30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四)加强实习过程监控
要做好实习过程监管,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查看实习开展情况,实习教师要做好工作日志、周记等过程材料。各学院要强化对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和指导,指导教师须提交不少于四次指导实习学生记录材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学生微信指导交流截图等)。
(五)做实思想动员 筑牢安全底线
各学院应适时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详细说明毕业实习的目的意义、实习要求、实习纪律、实习安全、讲授实习期间疫情防控知识及安全防护常识、实习材料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使学生明确实习内容和要求,筑牢安全底线。
(六)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
各学院须密切关注各地区疫情防控等级变化,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要指派专人每日统计在岗实习学生人数及其健康状况,实行实习期间“日报告”制度,严禁安排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如遇实习地区疫情风险等级提高,须及时终止线下实习活动,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居住地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与实习单位协商以线上实习的方式完成实习。
各学院须于2022年10月7日前将《202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各本科专业《毕业实习实施方案》、毕业实习指导情况统计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000002800@ztbu.edu.cn。
联系人:冯帅琪 吴桐 联系电话:85303915
教务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