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论文(设计)末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05-14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112
各学院:
为加强对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要求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教字〔2021〕23号),开展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末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届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时间
院级评审组开展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3日
校级评审组开展时间: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30日
三、检查方式
由校教学评价中心牵头组成校级评审组;各学院结合办单位实际情况抽调副教授以上称职的专任教师组成的院级评审组。校、院两级评审组抽取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1篇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程度方面:语句表达是否通顺,表述是否完整准确,图表是否规范,引注标注是否正确,摘要是否规范,目录生成是否规范,参考文献格式是否正确,参考文献数量是否达标。
(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是否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全。
五、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末期检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地评阅抽检的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应科学的给予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具体的评审意见;评审期间,应独立进行分析,自主发表见解,不应影响他人评审,不做倾向性评审。
六、检查反馈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末期检查工作完成后,校、院两级评审组将评审情况反馈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整理后以专项工作简报形式进行反馈。
教务处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