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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2-02-10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8

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见附件)已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公告》精神,准确把握申报要求

《公告》明确了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就申报人须具备的条件、选题论证及表述、不同类别课题资助额度及完成时限、课题申报的若干限定和失信处罚、申请材料的填写与提交等做了清晰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申报人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把握《公告》精神。

要特别注意申报条件、限制申报的要求和申报失信处罚规定,尤其要注意“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上述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将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上公布,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也将予以通报并酌情减少其同类课题申报名额。

除《公告》提出的八条限定要求外,河南省对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以下补充限定:

(一)凡被河南省教科规划办公布撤项的2017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省教科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均不得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已获准立项的我省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内容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上述(一)(二)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省内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二、把握申报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限额申报要求和省级审核推荐需要,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除按要求在平台上填写、提交《课题申请书》和《设计论证活页》外,还需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纸质《课题申请书》1份、《设计论证活页》3份至科研处。

 

附件1: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docx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x

附件3: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投标书.doc

附件4: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5: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科研处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