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10-19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24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1〕76 号)要求,决定建设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具体要求
1.申报名额
我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项。
2.材料编制
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依据《管理办法》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2,Excel格式)。
3.报送时间、地点
请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ztbukeyanchu@qq.com)。
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doc
教务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