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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4  作者:[db:作者]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59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一) 组织开展培养期结束工作

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青年教师导师培养结束,提交以下材料:《青年教师导师培养期结束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1份、培养期内的《青年教师培养记录册》、科研成绩证明材料1份、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二) 制定新一轮青年教师导师分配计划

根据本学期教师增加情况,对新教师进行培养,同时,将培养期结束后连续三个学期及以上评教成绩后1/3的教师和两个学期及以上评教成绩后1/10的教师,重新纳入培养计划。各院(部)据此制定新一轮的青年教师导师分配计划。

二、注意事项

(一)导师分配应考虑专业一致性、所授课程一致性以及每位导师的培养对象数量合理等因素,确保计划的科学合理。

(二)为了保持青年教师导师培养的连贯性和一致性,重新纳入培养计划的原则上导师不做变动。

(三)各院(部)要切实做好“导师制”的日常管理。本学期拟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除检查《青年教师培养记录册》填写情况外,将重点检查院(部)落实此项工作的其他具体措施。

(四)请各院(部)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计划表》(附件2)(纸质材料、电子版各1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材料、电子版各1份)、培养期结束相关材料于10月13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可一并领取新的《青年教师培养记录册》。

(五)兰考校区教务办负责培养教师类别:兰考校区专职教师。郑州校区各院(部)培养教师类别:1. 郑州校区专职教师;2. 既承担郑州校区又承担兰考校区课程的专职教师;3. 郑州编制但只承担兰考校区课程的专职教师。


 

附件1:青年教师导师培养结束申请表.docx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计划表.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分配情况统计表.docx


郑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