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评教结果对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做好本学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
(一)评教对象:全体全日制在校生(除2021届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1.网上课程/教师信息核对时间:2021年5月18日13时-5月20日17时
2.网上评教时间:2021年5月24日13时—6月2日17时
(三)具体实施:各学院组织召开评教工作会议,提前对学生做好评教的宣传工作,引导学生认真对待网上评教工作,客观公正的为授课教师作出评价;实时掌握本学院学生评教进度,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逾期将不能进行评教。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核对课程/教师信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在核对期间内及时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
(1)本班所开课程门数与实际不一致;
(2)课程任课教师与实际不一致;(分组上课及实践类课程任课教师与实际上课教师不符的情况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修改。)
(3)课程中途更换教师,如代课超过4周,需评价代课教师,否则不予评价。
各学院应于2021年5月20日17时前汇总反馈至教务处姚老师OA邮箱,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修改。
注:因正式评教后数据无法进行修改,具体可由辅导员通知所带班班长或学委在教务系统中确认课程和任课教师信息是否正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对应课程的网上评教:
(1)一学期内所修课程无故缺课达三分之一及以上学时的学生;
(2)一学期内所修课程的作业、实验报告缺交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
3.评教网址校外入口:
http://jwgl.ztbu.edu.cn:8848/home.aspx
http://218.28.29.23:8848/home.aspx
http://218.28.29.25:8023/home.aspx
评教网址校内入口:
具体操作方法在进入上述网址后查看公共下载部分《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4.本学期至今还未开设或刚开设的课程(如:人文艺术学院个别美术类课程)此次不参与学生评教,不计入教师的评教总成绩。
5.以下课程此次参与学生评教,不计入教师的评教总成绩:
(1)《大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课程;
(2)《形势与政策》课程;
(3)公共选修类课程。
二、院(部)评教
(一)时间安排: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31日。
(二)具体实施:各教学单位制定教学单位主管评价、院级督导评价、教研室主任评价标准及所占比例,评价时要以院级督导评价为主,同时充分考虑教学单位主管和教研室主任意见。各教学单位主管应对本单位所承担课程的全部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同一教师任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按课程分别进行评价。
(三)教学单位主管填写《院部评教成绩单》,将纸质(签字)、电子版同步报送行政楼303室教务处。
三、校级督导评教
(一)时间安排: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31日。
(二)校级督导根据本学期督导听课情况填写《督导评教成绩单》,将纸质(签字)、电子版同步报送行政楼303室教务处。
评教工作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85303032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